3月30日,集團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、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在二樓會議室召開
四屆三次監事會由監事會主席齊學勇主持。監事魏振國、黃明倉、索葦、周士廉出席會議,總會計師、董事會秘書潘志軍列席會議。會上,聽取了監事會主席齊學勇作的《公司2011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》;通過了《監事會對公司2011年度財務決算的審核報告》。
四屆六次董事會由董事長黃振宇主持。董事洪軍、李宗民、梁世來、李安寧、王鳳江、劉堅出席會議,監事齊學勇、魏振國、黃明倉、索葦、周士廉,董事會秘書、總會計師潘志軍及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張琳、董彥錄,總工程師吉敏廷列席會議。
會上,聽取了董事長黃振宇作了《公司201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》;審議通過了總經理李宗民作的《公司2011年度經營工作報告》;聽取了總會計師潘志軍作的《公司201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》;表決審議了《關于成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》的議案,委員會成員由李安寧、劉堅、黃振宇、洪軍、李宗民組成,李安寧擔任主任;通過了《關于審議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議案》、《關于對揚州公司債權轉投資的議案》、《關于公司2012年度企業全面風險管理報告的議案》等八項議案。
董事會上,監事會主席齊學勇代表監事會作了情況通報,一致認為:2011年,集團公司董事會能夠積極組織落實股東的各項決定,認真制定方案,采取各種措施,督促經理層認真完成股東的各項決定,堅定不移、不折不扣地完成了股東的決定和董事會決議。
集團公司董事會運作規范,決策程序合法;董事會成員履行職務時盡職盡責,恪盡職守,沒有違反法律、法規、《公司章程》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,并認真執行了董事會的各項決議,勤勉盡責,未出現損害公司、股東利益的行為;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規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要求。
集團公司財務核算合規,符合財務管理要求。經檢查,會計憑證、會計賬簿的記錄及時、清晰、準確、完整,符合規范,責任人明確,會計報表的編制反映了真實經營成果,未發現集團公司財務資料有虛假、瞞報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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